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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2巫神路一期磷肥廠至張家埡子段升級改造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S102巫神路一期磷肥廠至張家埡子段升級改造工程起于巫溪縣磷肥廠魚洞溪橋(K498+000),經水田壩、楓香坪、陶家壩、通城鎮,止于張家埡子(K517+915.943),全長19.916公里,道路等級提升為三級,設計車速30公里/小時,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等。道路線路基本利用原路路基,原則上僅對原公路一側進行拓寬處理,路基寬度采用7.5米,行車道為2×3.25米,土路肩寬度2 ×0.5米;行車道和路肩路拱橫坡為2%,路基土石方挖填處治合格后,基層采用15cm厚級配碎石+23cm厚5%水泥穩定碎石,面層采用5cm厚AC-20C中粒式普通瀝青砼+4cm厚AC-13C細粒式普通瀝青砼。改造路段排水系統由路面排水、路基邊溝、排水溝、截水溝、急流槽、沉砂池及橋涵等排水構造物組成,涵洞22道,全部為蓋板涵,共涵長179m;改造路段沿途共有石拱橋3座,分別為1-30m的磷肥廠魚洞溪橋(K498+049.5)、1-6m的青池溝橋(K512+915)、1-5m的石板溝橋(K514+421),三座石拱橋護欄、橋面均完好,本次不涉及橋面改造。
項目總投資約9500萬元,2014年7月20日正式開工建設,2015年9月20日全部完工并竣工通車。
二、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的污廢水來自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廢水主要為運輸車輛、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和混凝土養護廢水,施工過程中經簡易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小。施工人員主要為當地居民,回家吃住,依托自家的污水收集系統農灌利用,不外排。施工期廢水經過以上措施處理后,能滿足相關的環保要求,通過對道路施工現場走訪,未發現遺留的廢水污染,未發生地表水環境污染投訴及環境糾紛,措施可行。
營運期:本項目為公路改造工程,不設服務區、收費站等,沒有生活污水產生,營運期水污染物主要為降雨產生的路面徑流,對周圍地表水體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
施工期:本工程為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大氣環境污染主要有施工揚塵、施工機械燃料廢氣、拌合站揚塵、棄土場揚塵及路面散發的少量瀝青氣體,施工中采取了相應的灑水、濕式作業等降塵措施后,總體對大氣環境影響小,通過現場居民調查,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大氣污染小,未發生大氣環境污染投訴及環境糾紛。
營運期:主要為交通車輛帶來的汽車尾氣,采取強化道路交通管理、完善汽車尾氣監測、監督制度、加強道路綠化建設、加強路面的清掃和保潔等措施降低大氣環境影響。
(3)固體廢物
施工期:道路沿線設置了3個棄土場,按照棄土場接納的范圍,將棄土運至棄土場,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通過在施工區設置垃圾桶收集后,每天由現場施工車輛就近運至通城鎮或城廂鎮垃圾收集站,交市政環衛部門收集處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未出現固廢二次污染投訴和環保糾紛。
營運期:該項目不設服務區和管理區,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來自車輛帶入道路廢棄物、過往行人丟棄果皮、紙屑以及枯枝、落葉等,定期清掃和收運處理。
(4)噪聲
施工期:施工期夜間不施工,將施工區域控制在占地范圍內,機械設備盡量遠離居民、學校、醫院等聲環境敏感目標,同時做好周邊居民的解釋工作后,降低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周邊居民可以接受,未出現噪聲污染投訴和環保糾紛。
營運期:主要交通車輛帶來的汽車噪聲,通過對道路沿線敏感目標的預測結果,近期、中期、遠期晝間噪聲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相應的2類/4a類標準;近期夜間噪聲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相應的2類/4a類標準,與評價階段噪聲監測結果相一致、中期、遠期部分敏感目標夜間噪聲不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相應的2類/4a類標準,建議建設單位應在中期、遠期積極開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采取相應的噪聲防治措施,降低交通噪聲對周邊敏感目標的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S102巫神路一期磷肥廠至張家埡子段公路改造工程符合國家、行業頒布的相關產業政策、法規、規范;項目區域環境空氣、聲環境、地表水環境能滿足相應的環境功能,不會制約項目建設因素;項目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對區域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影響較小,在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之后,其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不會改變當地的環境功能區劃;項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巫溪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S102巫神路一期磷肥廠至張家埡子段公路改造工程是可行的。
四、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間,公眾對于本項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見和建議可以與建設單位以及評價單位聯系,公眾意見的提出可通過公眾參與調查表、電話或口頭反映、意見書面提交、互聯網反映等多種方式如下:
(一)項目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巫溪縣宏發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慶市巫溪縣城廂鎮環城路4號
聯系人:張部長 聯系電話:15803009897
(二)環境評價機構及聯系方式:
環境評價機構:重慶市渝佳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大坪正街160號3棟36-12號
郵編:400013
聯 系 人:張宇
聯系電話:13618300479
e-mail:307429358@qq.com
(三)公眾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于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環評單位和建設單位索取補充信息。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一)征求范圍:本工程周圍的居民、企事業單位。
(二)主要事項:(1)您認為項目施工過程中的主要環境影響;(2)您認為項目施工期主要遺留環境問題;(3)你對項目采取的環保措施的滿意程度;(4)您認為項目運營期的主要影響;(5)你認為該工程那些方面環保措施還需要改進的;(6)你認為工程選線、選址是否合理;(7)項目建設對環境的總體影響;(8)你對是否支持本項目建設;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期間,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